各设区市建设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由省厅下达的《福建省福道规划建设标准》等4项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(具体详见附件),经组织审查,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。在执行过程中,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。
上述省标及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由省厅负责管理,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。
附件: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项目(4项)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